主要内容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加上金融与经济环境呈现越来越多的不利因素及国际环境的不断恶劣,国内大部分企业正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可以说广大企业内外交困,高层人士深感内忧外患、茫然不知所措!
不少企业聘请不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顾问、律师人士实施一系列的劳动用工举措,包括调岗、调薪、裁员、解雇来减轻企业的运营负担!但却引发出一个严重的负面后果------广大在职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忠诚度、积极性等受到了莫大的打击与伤害,甚至在职与离职员工都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劳动争议此起彼伏……
不少企业意识到薪酬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加强内功修炼,重新设计薪酬绩效管理方案,以迎接新经济、新机会的到来!但是由于企业管理者或人力资源咨询顾问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不熟悉,其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往往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经受不了法律的质疑;例如,如何调岗调薪及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问题,广大企业均难以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最终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必然败诉!此等案例数不胜数!
如何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薪酬绩效
☆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部门经理等。
☆ 课程目标
本次课程将邀请集薪酬绩效与劳动法务管理于一身的实战派专家,通过15个案例为大家释疑解惑,帮助用人单位如何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有机整合,如何运用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有效裁员解雇及调岗调薪,既保证合法操作,又不伤害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归属感!
☆ 课程大纲
一、如何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及其体系设计
1.怎样理解“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录用条件”是强调“试用条件”还是“转正条件”?
3.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引发的争议,95%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
4.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如何界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
6.如何为试用员工设定绩效目标或工作任务?
7.试用转正考核流程该如何设计,以减轻企业的举证责任?
8.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化解?
9.试用期满前几天辞退员工,员工主张试用期还未到,凭什么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赔偿概率为50%?该如何化解与应对?
10.《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何书写,以避免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11.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培训费、招录费?
12.提前给劳动者转正,是否需要让劳动者确认?
13.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没有赔偿风险?
二、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其体系设计
1.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劳动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运用。
2.怎样理解“劳动者不能胜任
☆ 授课讲师
钟老师:
资深劳动法专家、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实战专家、薪酬绩效实战顾问、职业培训师、劳动仲裁员,现任“南方劳动关系在线”总经理、首席顾问,兼任广州劳动保障学会、深圳外商企业协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深圳台商协会等20多家培训机构、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钟老师精通劳动争议、劳动用工风险的预防与应对,通晓劳动法律法规,熟悉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熟悉企业薪酬绩效管理,善于为企业诊断、修正薪酬绩效管理方案;擅长把企业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完美整合,在行内被喻为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完美结合的南派代表人物。
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获“优秀仲裁员”称号。多年来,钟老师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近20个,审查完善3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2004年开始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真实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培训地点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22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深圳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或021-65210156
传 真: 021-65210596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frpx@free863.com